Thursday, September 26, 2013

夏俊峰案法律拒向价值争议让步 莫以同情助暴戾

信源:香港《明报》
9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然而,搅动舆论场的贩刺死城管案远没有结束,反而引来更为激烈的争论

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因其弱势群体的身份标签,和身后留下的孤儿寡母,给不少人带来一种悲情,我们试着去分析悲情和争论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舆论中的强弱相对。夏俊峰是小贩,是舆论关注的弱势群体,城管却是执法中的强势群体。然而,太多的人只关注了强弱交锋,却放逐了交锋起因。城市小摊贩究竟要不要管理?城市小摊贩要不要遵守法律、规章、制度?似乎在争论中这是不需要回应的话题

其次,情感中的生离死别。夏俊峰为人夫,为人父,是家里的顶梁柱,有一个聪明爱画的孩子。夏俊峰的死,是一个家庭的悲剧。然而,太多人的只关注了一个家庭的剧,却放逐了另外两个家庭的离别。城管也有家庭,被刺死的两位城管,他们的家属和孩子,难道不值得同情?难道不值得人们去关心?似乎在争论中也是不需要关注的话题

最后,法律中的孰是孰非。夏俊峰案事20095月,到如今,案件已历时4年之久,如果不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高人民法院也不会轻率作出死刑的判决。国有国法,该不该有法必依?似乎争论中也是不需要考虑的话题

现代文明社会,任何人都不能以剥夺他人生命来发泄自己的情绪,夏俊峰刺死两名执法城管、重伤一人,最终他也被依法执行死刑,这彰显的是法律的公平公正。故意杀人者理应面对刑罚,暴力不值得提倡,更不应给予掌声。作为现代公民,我们不该让同情去代替理性思考,更不应该被情绪左右而失去客观的分析和判断。我们更应该去思考这案子背后折射出的社会管理、暴戾之气等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问题

城管是否有存在价值,当然有值得讨论的地方。但可以推定的是,一刀切取消城管,并不是所有深受无序经营摊贩之扰的市民所期望的。这就有值得深思的地方,究竟是什么引起了城管摊贩恶的众怒?城管粗鲁执法是其一,但媒体不报城管依法管理只报恃强凌弱信息是不是其一?一些憎恶管理制度的观点幻化成对抗公权的是不是其一?

过夏俊峰案,我们看到媒体对推动社会进步、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反思不那么多,看到的却是在煽情炒作夏俊峰案,丝毫不顾及此案中那些死者的家属及孩子的悲痛之情,有的还试图违背社会基本价值观去塑造暴力英雄这似乎有悖于媒体的理性、客观和公正态度

殊不知,出于同情心泛滥而宽容罪行,并以此占据道德制高点为暴力犯罪辩护,只能助长更多极端情绪的爆发,形成更大负面的示范效,从而让更多公众的生命安全蒙受无妄之灾。我们的媒体,切莫成为推动社会的帮凶,而应秉承公平公正的角度去报道社会热点,以客观和理性去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

夏俊峰伏法,法律拒向价值争议让

杀死两名城管的夏俊峰昨天被执行死刑,自辽宁高院作出这一终审判决后,网上一直有对该判决不小的反对声。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是在网上舆论压力下完成的。这也是近两年微博舆论场异军突起后,一个受到网上舆论追捧的杀人犯被执行死刑的突出例子

夏俊峰于2009516日在因非法摆摊被带到城管勤务室后,将两名城管刺死,刺伤一名。事件引起网上舆论的密集关注,一些人通过舆论称夏俊峰是英雄,并努力证明他的正当防。自由派人士还组织向夏家捐款,帮助其子办画展等。夏俊峰案客观上促成了对城管文明执法的强大舆论压力,同时也刺激了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围观,既对司法腐败形成监督,也鼓励了对热门案件立场先行,搞舆论审判的倾向

须指出,网上舆论不等于民意,而是首先反映互联网部分活跃人士的意见。网上舆论直接打造了一些著名案件,并且表现出影响这些案件判决的强烈愿望。网上舆论的立场先行非常突出、公开,要求法院的判决首先与他们的价值选择相一致,而不是把法律作为根本依据。网上舆论要求重判一些人,如李天一。同时要求轻判一些人,如夏俊峰。他们的意见被层层裹上了情绪

司法是要用事实和法律说话的,而事实的组成只能是证据,价值观并不能被用来改变事实的性质。这个案件中没有证据可以支持夏俊峰是正当防,最高法核准对他的死刑判决应是对法律精神的可贵坚守

近来多起热门案件进行庭审和宣判时,网上舆论的参与度极高。如今庭审和宣判都越来越公开,这虽然会让舆论影响司法更加方便,但也提供了引导全社会成熟认识司法公正的重要机会

只要各地法院坚决对热门案件依法审理、公正裁判,这样的判案积累就会逐渐搭建起司法公开条件下的公众认识坐标,培养公众在复杂舆论环境下的甄别力,慢慢搞清舆论与司法的正当关系

中国采用的虽然是成文法体系,但在舆论充分开放时代,法院判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一个案件越抢眼,正确的判决就越是一堂面向社会的普法课。中国处在社会转型的纠结时刻,法院判例应逐渐获得一锤定音的裁决力量,法院做到这一点的那一天,就是中国真正成为法治社会的时刻

网上舆论如此频繁地与法院竞争影响力,说明中国在一些核心问题上的共识严重不足,舆论监督缺少明确的方向和边界意识。中国的法制建设和舆论监督都来得太晚,舆论与司法之间的建设性关系尚需反复磨合,当前的一些乱象或许就是我们走向法治社会的一路风景

当社会治理形态充分稳定之后,很多事情的对错将变得更加清晰。现阶段判断是非的价值观视角太多,而很多事情拿到历史中去看也许真的就是有价值的两面性。但今天的中国不能是和稀泥的社会,需要有对是非裁决的勇气,并保持终极裁决的权威

这一终极裁决角色由法院担任时,我们应当对之表示欢迎。人们在越来越多关心法院审判,虽然这种关注以争议的形式出现,但它们同时铺垫了法律在社会运行中获得更高影响力的基础。希望司法机关充分认识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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